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参展商服务手册
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您参加2023年9月20日-22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举办的“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为协助您做好参展的各项准备工作,特提供本参展商手册,请认真阅读,如是特装展位请将本手册一并转交您的指定搭建商。 本手册的电子版可从展会官方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imie.com/download.html 对于各项服务的填报,请您按照相应要求回复组委会。 所传表格请留备份,如有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展会咨询:北京禄易隆得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禄易隆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院怡和阳光大厦C座7层704室 电话:010-59259003 Http:www.cimie.com E-mail:meat@cimi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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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确认函 | 3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负责人员联系表 | 4 |
展会相关服务单位联系方式 | 5 |
展会信息 | 6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方位图 | 7-8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平面图 | 9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展馆图 | 10-11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布撤展车辆交通方案 | 12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13-17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 | 18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特装搭建备案表 | 19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特装展台施工安全保证书 | 20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特装展台施工人员申报单 | 21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搭建现场高处作业确认书 | 22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特装展台施工注意事项 | 23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特装展位缴费单 | 24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位特装展位施工费用明细表 | 25 |
展位特种设施租赁服务表 | 26 |
展位展具租赁服务表 | 27-31 |
商用展示柜租赁服务确认表 | 32 |
豪华标准展位示意图及豪华标准展位门楣字确认表 | 33 |
会刊录入信息确认表 | 34 |
参展商证件申请表 | 35 |
重要客户参观预登记 | 36 |
技术讲座申请表 | 37 |
展品物流指南 | 38-43 |
广告宣传预订表 | 44 |
2023肉类产业发展大会现场广告布局图 | 45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现场广告示意图 | 46-48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布展须知 | 49-50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特装展台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51-60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特装展台搭建管理 | 61-62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送电要求 | 63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 63 |
豪华标准展位说明及规定 | 64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展位确认函
企业名称: | 盖章 |
展 位 号: 号馆 号 | 面积: 平方米 |
展位类型: □ 光地展位 □ 豪华标准展位 | |
展位尺寸:长 米 × 宽 米 ; 限高: 米 | |
备注: 1. 参展商须在此函加盖单位公章,凭此函于2023年9月18日-19日在S1馆-S3馆之间M106主办单位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2. 参展商在展览会期间仅进行产品展示、合作洽谈、技术交流,不得现场销售,如违反规定,将承担全部责任。 3. 为营造文明展览氛围,所有展台不得使用外放式音响,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组委会对违规者有权予以制止直至断电。 4. 特装展商务必要求装修公司实地勘察展位情况,合理设计展位,展台背板严禁裸露。 5. 组委会联系方式: 电话:86-10-59259003 E-mail:meat@cimie.com |
北京禄易隆得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现场负责人员联系表
总负责人 赵祖东 | 电话:010-68029831 手机:13801391658 |
现场施工及消防安全 负责人:李宾 | 电话:010-59259003-8018 手机:13901242710 |
会刊及广告 负责人:盖鹏宇 | 手机:13611235789 |
安全保卫 负责人:刘丹 | 电话:010-84119709 手机:13811495937 |
技术交流会 负责人:潘敬宇 | 电话:010-84119679 手机:18701286616 |
展会相关服务单位联系方式
展会承办单位 & 展会主场单位 |
北京禄易隆得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禄易隆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院怡和阳光大厦C座7层704 负责人:李宾 手 机:13901242710 电 话:+86-10-59259003 网 址:www.cimie.com 邮 箱:meat@cimie.com 银行资料 收款单位:北京禄易隆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号:8110701012702209933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负责人:廖涛江 联系人:张莉 电 话:023-60358888 手 机:13072376336 邮 箱:1150789858@qq.com |
展会指定运输单位 |
纵连物流(重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N7馆 负责人:吴德海经理 手 机:13983858453 邮 箱:wudh@ues-scm.com |
展会推荐搭建商 |
北京美索拓展国际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铎 手 机:13439845871 上海弗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玲 手 机:18201923991(微信同号) 重庆融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食品城大道 18号创意公园9栋6层 邮箱:ry@rongyuecc.com 联系人:白雪 15823985655 李贵林18580331896 重庆华灿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亚太商谷5栋14-12 联系人:闵雯丽 15730270647 |
展 会 信 息
1. 展览会时间:2023年9月20日-22日
2. 展览会地点: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3. 展览会主办单位:世界肉类组织 中国肉类协会
4. 展览会承办单位:北京禄易隆得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5. 展览会日程安排:
内容 | 时间 | |
特装展位施工报审时间 | 北京:2023年8月10日-9月10日 | 09:00-16:00 |
重庆:2023年8月21日-9月10日 | ||
参展商注册时间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S1馆-S3馆之间 M106主办单位办公室) | 2023年9月18日-19日 | 08:30-16:00 |
布展时间 | 2023年9月18日-19日 | 08:30-17:00 |
展览时间 | 2023年9月20日 | 08:30-17:00 |
2023年9月21日 | 08:30-17:00 | |
2023年9月22日 | 08:30-14:00 | |
撤展时间 | 2023年9月22日 | 14:00-20:00 |
6. 入场须知:
参展商 参展商在展会期间(2023年9月20日-22日)对其展台和展品有义务进行管理。
承建商 所有特装展位承建商必须向指定主场单位进行申报,待审批通过后方可进馆施工。
观 众 观众参观日期:2023年9月20日-21日 9:00-17:00
2023年9月22日 9:00-14:00
7. 参展商登记注册须知:
所有展商需携带已盖章的《展位确认函》在S1馆-S3馆之间M106主办单位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8. 物品安全:
展会期间请各参展商保护好自己所有物品及财物的安全,如有任何财物及物品的丢失、损坏,参展商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及损失。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方位图
展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江北国际机场-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公交线路:乘坐轻轨交通10号线,江北机场T2航站楼上车(王家庄方向)→悦来站下车(站内换乘)→乘坐轻轨6号线(开往礼嘉方向)→国际博览中心站下车(1号或者4号出口),全程约40分钟。
出租车:机场到国际博览中心全程约20分钟,费用 27元。
火车北站南广场-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公交线路:乘坐轻轨交通3号线,南广场站上车(鱼洞方向)→红旗河沟站下车(站内换乘)→轻轨交通6号线(北碚方向) →礼嘉站下车(站内换乘6号线支线)国博线→国际博览中心站,全程约53分钟。
出租车:北站南广场到世博城展览中心全程约40分钟,费用 45元。
火车北站北广场-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公交线路:乘坐轻轨交通10号线,北广场站上车(王家庄方向)→悦来站下车(站内换乘)→乘坐轻轨6号线(开往礼嘉方向)→国际博览中心站下车(1号或者4号出口),全程约50分钟。
出租车:北站北广场到世博城展览中心全程约30分钟,费用 40元。
菜园坝火车站-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公交线路1:乘坐120/115路公交车→花卉园站下车,步行220米到达轻轨交通6号线(北碚方向) 花卉站上车→礼嘉站下车(站内换乘6号线支线)国博线→国际博览中心站。
公交线路2:乘坐皇冠大扶梯抵达两路口站→乘坐轻轨交通3号线(江北机场T2航方向)→红旗河沟站下车(站内换乘)→轻轨交通6号线(北碚方向) →礼嘉站下车(站内换乘6号线支线)国博线→国际博览中心站
轻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乘坐轻轨交通6号线礼嘉站下车(站内换乘6号线支线)国博线→国际博览中心站下车
乘坐轻轨交通10号线至悦来站下车
乘坐轻轨交通1、2、3号线可换乘6号线(北碚方向) 礼嘉站下车(站内换乘6号线支线)国博线→国际博览中心站
公交-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两路机场方向:乘坐685路,博览中心广场站下车步行3分钟即到。
开收班时间7:00-19:00,班次间隔3分钟。
北碚三溪口方向:乘坐572路,博览中心广场站下车步行3分钟即到。
开收班时间7:00-19:00,班次间隔3分钟。
鸳鸯江北方向:可坐轻轨3号线在鸳鸯站转乘国博中心专线,博览中心广场站下车步行3分
钟即到。
开收班时间7:00-19:00,班次间隔3分钟。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平面图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展馆图
本图截止日期为8月9日,最终展位情况以现场为准。
本图截止日期为8月9日,最终展位情况以现场为准。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布撤展车辆交通方案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本届展会施工的管理,保证展览会的安全顺利进行,本展会特装及标改特展台设计搭建限高规定如下:
展馆号 | 光地展台搭建限高 | 标改特展台搭建限高 |
S1号馆 | 5米 | 4米 |
S2号馆 | 5米 | 4米 |
S3号馆 | 5米 | 4米 |
S4号馆 | 5米 | 4米 |
本届展会严禁搭建二层展台,不设结构吊点 |
办理特装展台施工手续
一、 特装展台及标改特展台施工手续申办时间:8月10日到9月10日。逾期未办理者执行以下规定:9月10日-9月15日办理报审手续,组委会按照30元/平方米收取费用,9月16日-9月19日办理报审手续,组委会按照50元/平方米收取费用。
二、 主场单位审核,报审合格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主场单位:北京禄易隆得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报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12号院怡和阳光大厦C座7层704
重庆报审地址: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联系人:李宾 手机:13901242710
三、 特装展台及标改特展台申办流程
1、 报审单位提交的报审资料包括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 搭建资质证明、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特装展位彩色效果图 (见15-17页) | 特装展位效果图、立面图、平面图、尺寸图(须标明尺寸及所有结构材料的规格尺寸)、清晰详尽的电路图,注明用电性质(动力用电/照明用电)、总功率、总开关和各级保护开关的额定电流值和电压等(220V/380V),注明所采用线缆型号和铺设方式。 |
3 | 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 (见18页) | 参展单位出具的搭建委托书,需加盖参展商、搭建商双方公章。 |
4 | 特装展台搭建备案表 (见19页) | 参展单位填写,需加盖参展商公章 |
5 |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保证书 (见20页) |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负责人签字并盖施工单位公章 |
6 | 特装展台施工人员申报单 (见21页) | 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人员(姓名、工种、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电工证复印件) |
7 | 搭建现场高处作业确认书 (见22页) | 施工单位按确认书模版填写并盖施工单位公章 |
8 | 特装展台施工注意事项 (见23页) | 施工单位认真阅读并遵守要求 |
9 | 特装展位缴费单 (见25-31) | 交纳施工管理费、施工押金、施工证件费(见25页)、水、电、压缩空气费(见26页)、展具租用(见27-31页)等费用。缴费方式:仅接受转账或现金。 |
10 | 保险 | 展台及施工人员保险(施工单位自行购买) |
备注: 1、所有资料以A4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以及电子版资料一份,到组委会报审。 2、本届展会不提供结构吊点。 3、展商可以自行指定搭建商。主场公司对报审图纸不承担责任,由报审单位负责。所有展位必须经审核合格后且按规定办理完进场手续,方可进场施工,未经批准擅自进场施工的搭建商,组委会及展馆有权令其拆除,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展商或搭建商自行承担。 4、 凡未向主场提交特装展位设计方案的搭建商,主办单位有权拒绝其搭建。 |
2、报审单位提交的特装展位效果图规范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
(仅限特装展位搭建商填报)
兹有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参展企业,企业名称为
,展台号为 ,馆号为 ,搭建面积为 ㎡,现委托公司 为我公司展台搭建商,并且证明:
该搭建公司经考察审核合格后确认为本展台唯一指定搭建商,且具有搭建资格;该搭建公司已同本企业签定相关搭建合同,确保展台安全施工及正常运行;
我公司已明确运营单位施工管理相关细则,并通知我公司指定委托搭建公司在现场确保施工安全;配合运营单位施工管理办公室对展台安全进行监督,如违反运营单位施工管理办公室相关规定,运营单位施工管理办公室有权对责任方进行处理并进行处罚;
我公司对搭建商进行监督,若违反运营单位施工管理办公室相关规定,运营单位有权追究相关责任方责任。
委托单位(盖章) 被委托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特装搭建备案表
展位号 | 空地面积 | |||||
参展商名称 | 地址 | |||||
参展商负责人 | 手机 | 身份证号码 | ||||
电子邮箱 | ||||||
施工单位名称 | 地址 | |||||
施工负责人 | 手机 | 传真 | ||||
电工 | 手机 | 电工证号 | ||||
电子邮箱 | ||||||
展位搭建尺寸 | 长: 宽: 高: m | 搭建面积 | ㎡ | |||
简述主体结构构造和构件连接方式及其主材料使用说明: | ||||||
参展单位承诺: | 我单位承诺,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搭建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展览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确保展览期间(含筹、撤展)的展位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对本展位因施工安全问题所引发的展位坍塌、坠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本单位承诺接受展会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整改措施,随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负责人签名: 参展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施工单位承诺: | 我单位承诺施工人员在进行展位搭建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搭建工程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和《展览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确保展览期间(含布、撤展)的展位结构安全和施工安全。对所承建的展位因施工安全问题所引发的展位坍塌、坠物、失火等原因造成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责任。 本单位承诺接受展会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负责人签名: 施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保证书
(仅限特装展位搭建商填报)
我单位作为本届展览会参展商 指定的施工单位,
对 号展台进行搭建,保证严格遵守展览会的主承办单位和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各项规定,自进场、布展、展出到撤展期间按照规定对展台进行安全施工和维护,负责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安全保险。
展会期间安排负责人加强现场管理和检查工作,保证在上述期间内不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如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及安全事故,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施工单位名称:
(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 手机:
施工单位经办人: 手机:
施工单位联系电话: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特装展台施工人员申报单
(仅限特装展位搭建商填报)
参展商名称: 展位号: 面积: | |||
搭建商名称: | 联系人: | ||
电话: | 手机: | ||
姓名 | 工种 | 身份证号 | 人员出发地(详细) |
申报人 | 手机: | ||
施工管理办公室意见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搭建现场高处作业确认书
(仅限特装展位搭建商填报)
兹有(高处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
为我司(公司名)现场搭建人员,将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举办的 展会(展会名称、日期)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从事高处作业工作,且我司无其他人员(含相关方人员)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从事高处作业工作。
我司(含相关方)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的所有高处作业,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及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公章)
日 期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特装展台施工注意事项
特装展位撤场现场验收程序:
注意:
1、请将施工人员身份证、电工证及其他特殊工种的技术证书复印件附在本表之后。
2、展位上须配备合格有效的手持式干粉灭火器,每50㎡必须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一组(每组2具),50㎡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不足50㎡按50㎡计算)。
3、每个施工展台的灯具、电器设备都必须有相应的电器合格证。
4、本届展会不允许搭建二层展位。
5、本届展会不允许使用乳胶漆。
6、本届展会不设置结构吊点。
7、特装展位内如只搭建一组背景墙,展墙厚度须达到1.5米及以上。
备注:
1、施工负责人有义务告知贵单位参与此次展览的相关工作人员,场馆相关之规定(布展须知、特装施工安全责任书等);
2、撤展完毕,及时找展场施工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凭现场验收单及施工押金收据原件办理清退
施工押金事宜。
3、施工押金(保洁)
3.1地面有油漆,油污,胶等未清理的展台视污染情况扣除施工押金;
3.2拆展完毕未清理完装修垃圾的展台,视情况扣除施工押金;
3.4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的展台,或未清运装修垃圾的展台,施工押金全部扣除;
3.5把自己展台的装修垃圾放到别的展台上,施工押金全部扣除。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特装展位缴费单
(仅限特装展位搭建商填报)
参展商名称: 展位号: 面积: | ||||||||
搭建商名称: | 联系人: | |||||||
电话: | 手机: | |||||||
收费项目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展台施工押金 (见25页) | ¥: | ¥: | |||||
2 | 施工管理费 (见25页) | ¥: | ¥: | |||||
3 | 施工证件费 (见25页) | ¥: | ¥: | |||||
4 | 值班证件费 (见25页) | ¥: | ¥: | |||||
5 | 特装展位展期用电费 (见26页) | ¥: | ¥: | |||||
6 | 特装展位24小时供电费 (见26页) | ¥: | ¥: | |||||
8 | 布撤展施工用电费 (见26页) | ¥: | ¥: | |||||
9 | 压缩空气 (见26页) | ¥: | ¥: | |||||
10 | 供排水 (见26页) | ¥: | ¥: | |||||
11 | 有线网络 (见26页) | |||||||
费用合计: |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特装展位施工费用明细表
1. 施工费用(此表仅限于预定光地展位及进行标准展台改建的参展商参考)
收费项目 | 单位 | 费用标准 | |
施工管理费 | 平方米 | 20元 | |
展台施工押金 | 100㎡(含)以下 | 20000元 | |
100㎡-300㎡(含) | 30000元 | ||
300㎡-500 ㎡(含) | 40000元 | ||
施工证件费 | 个 | 20元 | |
值班证件费 | 个 | 20元 | |
加班管理费 (提前进场按加班标准收费) | 18:00-22:00 | 平方米/小时 | 5元 |
22:00以后 | 平方米/小时 | 10元 | |
备注: 1、加班时间确认:每日正常施工时间为:9:00-17:00,超过此时段施工应办理加班手续,当天15:00点前办理,交纳加班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1小时不足两个小时,按照两个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2、本届展会不提供结构吊点。 |
2. 展台施工押金:
注:(1)此押金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付。
(2)展会期间展台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撤展时联络组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开具验馆合格单,请于2023年12月1日后凭合格单到组委会清退押金。否则,组委会有权酌情扣除押金)
3. 水、电、气申请表详见P26页。
展位特种设施租赁服务表
申报单位名称: | 展位号: | |
申报人姓名: | 手机: | 电话: |
分 类 | 规 格 | 单 位 | 价格(元)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布撤展用电 | 220V/16A(单相三线制) | 处/展期 | 750 | |||
380V/16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1100 | ||||
展期用电380V (380V每2A核载功率为1KW) | 380V/16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1000 | |||
380V/32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2000 | ||||
380V/63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3200 | ||||
380V/100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4500 | ||||
380V/200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6800 | ||||
24小时供电 | 220V/16A(单相三线制) | 处/展期 | 1000 | |||
380V/16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1800 | ||||
380V/32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2800 | ||||
380V/63A(三相五线制) | 处/展期 | 4500 | ||||
给排水 | 给水口DN20mm(0.4Mpa) | 处/展期 | 1300 | 非饮用水 | ||
排水口Ф50mm | 处/展期 | 300 | ||||
压缩空气 | 气口内径8mm (压力≥0.6mpa) | 处/展期 | 2000 | 每个气口限接驳1台设备 | ||
气口内径12mm (压力0.6mpa) | 处/展期 | 2700 | 每个气口限接驳1台设备 | |||
气口内径16mm (压力0.6mpa) | 处/展期 | 4320 | 每个气口限接驳1台设备 | |||
有线网络 | 20M独立宽带 | 线/天 | 2340 | |||
50M独立宽带 | 线/天 | 4160 | ||||
100M独立宽带 | 线/天 | 5590 | ||||
费用合计: |
注:1、搭建商申报请于2023年8月10日-9月10日前,到主场办公室申报。
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特别提示特装展台参展商和搭建商,务必相互沟通确认租赁项目,切勿重复申报
2、如现场临时租赁加收100%的费用。
3、联系人:李宾 电话: 010-59259003-8018
4、相应费用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汇至展会承办单位。
展位展具租赁服务表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申报人姓名: | 手机: | 电话: |
展具图片 | 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价(¥) | 预订数量 |
| 洽谈桌 | 长650mm*宽650mm*高680mm | 120元/张/展期 | |
| 玻璃圆桌 | 直径Φ800mm*高700mm | 120元/张/展期 | |
| 接待桌 | 长820mm*宽400mm*高965mm | 180元/张/展期 | |
| 咨询桌 | 长974mm*宽474mm*高760mm | 120元/张/展期 | |
| IBM桌 | 长1400mm*宽450mm*高750mm | 120元/张/展期 | |
| IBM桌(1.8米) | 长1800mm*宽450mm*高750mm | 180元/张/展期 | |
费用合计 |
注:1、如现场临时租赁加收100%的费用。
2、凡租赁的物品送到展位后需退、调换的加收30%用工费。
3、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4、联系人:李宾 电话:010-59259003-8018
5、相应费用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汇至展会承办单位。
展位展具租赁服务表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申报人姓名: | 手机: | 电话: |
展具图片 | 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价(¥) | 预订数量 |
| 洽谈椅 | 长640mm*宽560mm*高760mm | 80元/把/展期 | |
| 白折椅 | 长405mm*宽455mm*高760mm | 40元/把/展期 | |
| 合金椅 | 长500mm*宽520mm*高700mm | 50元/把/展期 | |
| 水晶椅 | 长440mm*宽500mm*高780mm | 50元/把/展期 | |
| 葫芦椅 | 长500mm*宽455mm*高780mm | 60元/把/展期 | |
| 贝壳椅 | 长580mm*宽500mm*高750mm | 100元/把/展期 | |
费用合计 |
注:1、如现场临时租赁加收100%的费用。
2、凡租赁的物品送到展位后需退、调换的加收30%用工费。
3、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4、联系人:李宾 电话:010-59259003-8018
5、相应费用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汇至展会承办单位。
展位展具租赁服务表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申报人姓名: | 手机: | 电话: |
展具图片 | 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价(¥) | 预订数量 |
| 宴会椅 | 长500mm*宽455mm*高900mm | 80元/把/展期 | |
| 单人位沙发 | 长720mm*宽720mm*高760mm | 420元/个/展期 | |
双人沙发 | 长1500mm*宽700mm*高560mm | 600元/个/展期 | ||
| 低玻璃展示柜 | 长1000mm*宽500mm*高1000mm 玻璃橱窗高300mm | 220元/个/展期 | |
高玻璃展示柜 | 长500mm*宽450mm*高2000mm 玻璃橱窗高1300mm 高度可调节 | 420元/个/展期 | ||
| 宽体高玻璃展示柜 | 长1000mm*宽450mm*高2000mm | 600元/个/展期 | |
费用合计 |
注:1、如现场临时租赁加收100%的费用。
2、凡租赁的物品送到展位后需退、调换的加收30%用工费。
3、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4、联系人:李宾 电话:010-59259003-8018
5、相应费用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汇至展会承办单位。
展位展具租赁服务表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申报人姓名: | 手机: | 电话: |
展具图片 | 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价(¥) | 预订数量 |
| 资料架1 | 适用于A4纸张大小 | 120元/副/展期 | |
| 资料架2 | 适用于A4纸张大小 | 120元/副/展期 | |
| 铝合金门 | 高2000mm*宽950mm | 360元/扇/展期 | |
| 网片 | —— | 30元/张/展期 | |
网片挂钩 | —— | 10元/个/展期 | ||
| 60W长臂射灯 | —— | 60元/盏/展期 | |
费用合计 |
注:1、如现场临时租赁加收100%的费用。
2、凡租赁的物品送到展位后需退、调换的加收30%用工费。
3、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4、联系人:李宾 电话:010-59259003-8018
5、相应费用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汇至展会承办单位。
展位展具租赁服务表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申报人姓名: | 手机: | 电话: |
展具图片 | 服务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价(¥) | 预订数量 |
| 等离子电视机 | 42寸 | 600元/台/天 | |
1200元/台//展期 | ||||
50寸 | 1000元/台/天 | |||
1800元/台//展期 | ||||
60寸 | 3000元/台/天 | |||
4800元/台//展期 | ||||
| 干粉灭火器 | —— | 60元/个/展期 | |
| 饮水机 | —— | 120元/台/展期 | |
| 桶装水 | —— | 40元/桶/展期 | |
| 无头插线板 | (3*2.5)*15m | 90元/个/展期 | |
费用合计 |
注:1、如现场临时租赁加收100%的费用。
2、凡租赁的物品送到展位后需退、调换的加收30%用工费。
3、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4、联系人:李宾 电话:010-59259003-8018
5、相应费用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汇至展会承办单位。
商用展示柜租赁服务确认表
(参展商根据需求填写)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展会负责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
型 号 | 费用(台·展期) | 租用数量 | 价格合计 | ||
保鲜展示柜 | RMB2700元(含租用费、24小时电费、搬运费) | ||||
RMB2300元(含租用费、8小时电费、搬运费) | |||||
冷冻展示柜 | RMB2700元(含租用费、24小时电费、搬运费) | ||||
RMB2300元(含租用费、8小时电费、搬运费) | |||||
费用总计: |
保鲜柜 冷冻柜
保鲜柜主要技术参数 | 冷冻柜主要技术参数 | |||
温度(℃) | 0~10℃ | 温度(℃) | -15 ~ -20℃ | |
产品尺寸(mm) | 2060*1070*1045 | 产品尺寸(mm) | 1220*770*1900 | |
展示面积(m2) | 1.4 | 柜内容积L | 800 | |
单板承受重量KG | 30 |
注:1、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逾期未申报和未付款企
业,组委会将无法提供商用展示冰柜。
2、联系人:李宾 +86-10-59259003-8008
豪华标准展位效果图
豪华标准展位门楣字确认表
(此表仅限于豪华标准展位参展商填写)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展会负责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公司中英文名称(英文名称请用大写字母书写,单词之间必须加空格):
| ||
如有特殊要求请填写:(有偿服务) A. 地面:展位地面满铺蓝色地毯。如需更换地毯颜色,收费标准为30.00元/平方米。 地毯颜色: 附加收费: 平方米×30.00元人民币 = 元人民币 B. 楣板:刻有公司中英文名称,为蓝底白字。更改底色需收取附加费用80.00元人民币/套。 楣板颜色: 附加收费: 套×80.00元人民币 = 元人民币 C. 灯光光源:如需增加灯光或电源,请填写P26页展位特种设施租赁服务表。 |
注:1、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2、联系人:陈嘉延 电话:13810497106 邮箱:3356799598@qq.com
3、豪华标准展位配置中未使用的项目不予退款。
会刊录入信息确认表
(所有参展商须填写此表)
公司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公司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展位号: | 网址: | |
公司或产品介绍(中英双语): (注:文字限制为中英文共计500字以内) |
注: 请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表E-mail至联系人进行录入工作。
联系人:盖鹏宇 邮箱:2851639020@qq.com
参展商证件申请表
(所有参展商须填写此表)
公司名称: | 展位号: | |
地址: |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证件总数量: | ||||
参展人员姓名 | 部门 | 职务 | 手机 | 人员出发地(详细) |
注:1、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3、联系人:陈嘉延 电话:13810497106 邮箱:3356799598@qq.com
4、每个9平方米展台提供2个免费参展商证,超过9平方米的展位按每9平方米额外发放1张免费参展商证。以此类推,超出数量或未报,按30元/个收费。
重要客户参观预登记
(推荐填报)
为协助参展商做好重要客户参观接待工作,请您提供所邀请的客户信息,主办单位将提前为您的客户制作参观证件,并负责展前邮寄。展会现场设置专属贵宾通道,便于客户快速便捷的入场参观。
参观人员姓名 | 单位 部门 | 职务 | 手机 |
注:1、请参展商于2023年9月1日前通过登录官网http://www.cimie.com,点击页面上方的展商服务
手册申报(登录名为展位预定合同中展会负责人手机号、密码123456)。
2、联系人:陈嘉延 电话:13810497106 邮箱:3356799598@qq.com
技术讲座申请表
(参展商根据需求填写)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演讲人姓名 | 职务: | 手机: | |
演讲题目 | |||
讲座提要: | |||
会议室名称 | 面积 | 会议时间 | 布置形式及容纳量 |
□ S-M105 | 224m2 | 9月20日 □ 10:00-12:00 □ 14:00-17:00
9月21日 □ 09:30-12:00 □ 14:00-17:00
9月22日 □ 09:30-11:30 | □ 课桌式 108人 □ 课桌式+剧院式 160人 □ 剧院式 176人 |
□ OR-S-1038 | 206 m2 | □ 课桌式 96人 □ 课桌式+剧院式 135人 □ 剧院式 160人 | |
费用总计: | |||
备注: 1、标准配置:桌椅,瓶装矿泉水,会议纸及铅笔(仅限课桌);投影仪、投影幕布、固定音响、无线话筒*2、 发言台(S区仅限M103和M105)。 2、技术讲座将与展览会同期举行,讲座将给予参展公司潜在用户讨论其产品和服务细节以及相互交换信息的机会,主办单位将协助办会单位进行推广宣传。 3、会议室免费搭建时间按照8小时执行,如搭建时间超过8小时,按照会议室租金收取会议室搭建加班费,不足4小时按照4小时收取;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照8小时收费。如有特装搭建请提前到展览客户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进场手续,装修布置须交押金13000 元 |
注:1、每场技术交流会费用8000元/2小时, 包含AV设备租赁费。
2、主讲单位自行准备讲座资料以便在技术交流会现场发给听众。
3、请于2023年9月1前将此表E-mail至主办单位进行申报.
联系人:潘敬宇 电话:010-84119679 邮箱:panjingyu7@163.com
展品物流指南
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您参加2023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根据与组委会的协定,成都纵连展会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届展会指定的物流服务商。为展会提供布撤展车辆交通管控、仓储、装卸、展品境内和境外运输等服务。
为使您轻松参展,我公司隆重推出了展品一站式物流服务,即将您的展品从出发地运输至参展展位,以及在撤展后将展品从展位返回的全程物流服务。
Ø 展前:上门提货运输至展位、打包、包装箱制作、开箱等服务
Ø 展中:空箱储存、空箱转运至展位
Ø 撤展:装箱服务、展位提货运回目的地等服务
凡是选择一站式合作的客户,您可尊享提前将展品送到展位,撤展时将展品打包好留在展位上即可轻松离开,以及专人服务的多项VIP待遇。欢迎来电咨询合作,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线上自助下单。
一、 服务联系方式
纵连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座机 | 邮箱地址 |
项目经理 | 吴德海 | 18117885601 | 023-67828801 | wudh@ues-scm.com |
一站式服务 | 胡大敏 | 18117885592 | 023-67828801 | hudm@ues-scm.com |
国际运输 | 吴德海 | 18117885601 | 023-67828801 | wudh@ues-scm.com |
仓 储 | 粟 磊 | 18117885570 | 023-67828801 | sul@ues-scm.com |
总指挥 | 梁据松 | 18117885590 | 023-67828801 | liangjs@ues-scm.com |
服务投诉电话 | 18180810110 | 028-65186699 |
二、 运输注意事项
1、 建议参展商将货物包装成箱,以便回运时使用。为保证货物在多次运输装卸中不被损坏,请将包装箱内填满、加固并有支撑,必须标明重心、吊装线、是否易碎等特殊情况告示。纵连公司不接受任何因包装箱不适合而造成损坏的索赔。
2、 所有参展物品需在布展前三天运到重庆主城区。
3、 展商自行发货到我公司仓库的,展品发运后,请及时将发货凭证(含运单号)、件数、重量、体积等信息以邮件或微信方式发送给我公司仓储负责人。
4、 参展单位应自行投保展品的往返运输及在展览仓储期间的保险。
5、 若参展商未选择我公司提供的一站式物流运输,货物的动态信息需各位展商自行跟踪。
三、境外参展展品
境外参展展品有运输、清关需求的,可在布展前60天进行咨询,确定业务合作后应在开展前40天内启动业务操作,确保开展前20天到达参展地国际港口,以便于及时清关运输并在开展前1-2天内送至您的展位。
四、服务收费标准(以下价格为不含税价,税金另外收取)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类别 | 价格 | 备注 | |
1 | 国际运输 | 填写完整的《展品清关申请表》和展品清单电邮至logistics@ues-scm.com进行确认,在得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同意后,才能发运。 | 根据实际情况报价 | 展会布展前60天进行咨询。 | |
2 | 代提货 | 展商自行将货物托运到主城区各车站、码头、机场需我司代为提货到我司仓库。 | 140元/立方米 | 每票最低收费280元,代收货时产生的各类提货杂费由展商承担。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算 | |
3 | 仓库收货 | 收货服务、叉车及人力卸货、仓储管理、仓库转运至展位。 | 260元/立方米 | 仅限当次展会前3天至布展结束,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算,超过布展期则加收15元/立方米/天。 | |
4 | 进馆卸货 | 抛货、重抛货 | 80元/立方米 | 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算,如需使用吊车辅助,则单次最低收费900元。 | |
5 | 出馆装货 | 出馆装卸与进馆装卸标准相同 | 80元/立方米 | ||
6 | 二次移位 | 就位后,需挪动位置或方向。 | 50元/立方米 | 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算 | |
7 | 包装箱 | 开箱 | 50元/立方米 | 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算。 | |
装箱 | 50元/立方米 | ||||
上底托 | 30元/立方米 | ||||
下底托 | 30元/立方米 | ||||
往返转运 | 80元/立方米 | ||||
管理费 | 50元/立方米/展期 | ||||
8 | 机力使用 | 搭建或设备安装 (此费用仅限组装,不含装卸) | 3吨叉车 | 240元/小时 | 卸货后需要另行安装30分钟以内免费安装,30分钟以上收取安装费。4小时起,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5吨叉车 | 350元/小时 | ||||
10吨叉车 | 500元/小时 | ||||
8吨吊车 | 300元/小时 | ||||
25吨吊车 | 450元/小时 | ||||
50吨吊车 | 900元/小时 | ||||
16-20米曲臂车 | 400元/小时 | ||||
21-35米曲臂车 | 800元/小时 | ||||
以上未包含机力 | 价格面议 | ||||
9 | 推车使用 | 小推车(30分钟内) | 30元/30分钟 | 押金50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 | |
手动液压叉车(30分钟内) | 50元/30分钟 | 押金150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 | |||
10 | 加班费 | 超出组委会、场馆规定布撤展时间 | 增收装卸总费用的50% | 提前预付500元定金,最终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 | |
11 | 装卸保险费 | 按投保总金额的5‰收取 | 对未购买装卸保险的,在装卸过程中,由我司责任造成的损坏,我司最高赔偿额为不超过该件展品装卸费用的5倍。 |
五、自行发货到展馆
您也可以自行将展品发运至参展地仓库,请按以下收货信息自行填写运输单据,并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贴上唛头(特别提醒:唛头一定要写来参展的收货人、电话,否则仓库将不予收货)。相关信息如下:
1、 收货单位:成都纵连展会物流有限公司
收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N7馆
收 货 人:粟 磊 18117885570(转)(展商名)
取货须知:展商须持有效证件(公司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到仓库确认货物并办理提货手续,再由工作人员将货物送至展位。
2、箱件唛头,请务必在展品的外包装上标明。
发货人: | 联系方式: |
参展单位: | |
展会名称: | |
收货单位:成都纵连展会物流有限公司 | |
收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N7馆 | |
收货人:粟 磊 18117885570(转) (展商收货人姓名、电话) | |
数量: 重 量: 公斤 体 积 立方米 | |
展馆号: 展位号: |
六、付费方式
请参展商以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成都纵连展会物流有限公司有关费用。所有展品运费须在展览会撤展前结清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出馆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七、现场服务说明
1、以上所有服务项若有需要,请参展商提前48小时书面预定并同时递交附表1,经纵连公司确认后予以安排。任何少于48小时预定的机力申请,纵连公司将根据实时劳力和机力的使用情况另行安排,额外费用由展商承担,如需特殊起吊工具的设备,请相关参展单位自行准备相关起吊工具。
2、纵连公司在各馆卸货区均设置物流服务点,参展商在物流方面的任何问题可寻求解决,纵连公司有权管理和引导现场装卸及交通秩序。
3、请各参展商使用大会组委会指定的主场物流服务商安排的回运物流承运商,并核实身份(统一着装“展会物流”运输蓝色马甲工作服)。未经大会指定的主场物流服务商备案的物流公司,主场物流人员有权将其人员清理出馆,并扣取所承运的货物。同时提供公司出具的安全承诺书、员工工作证明文件、身份证等资料后方可提取货物。
4、为保障现场装卸安全有序管理物流秩序,请使用大会指定主场物流服务商提供的装卸服务工具。禁止外带或自带未经主场物流服务商备案的装卸工具。
八、服务备注
1、凭借参展商或其指定代理的书面授权,纵连公司将代表参展商完成展品的现场操作(包括装、卸、开、装箱及吊装和交付等工作)。参展商代表需于布展及撤展期间到现场指导、监督展品装、卸、就位、拆箱、开箱、吊装、再包装等操作。如因参展商没有提供明确指示或未及时到达现场,而造成延误或额外费用,纵连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2、在布展及撤展期间,所有现场工作须由主场物流代理商现场人员操作。如果因参展商代表擅自行动,造成的后果或损失,主场物流代理商将不负任何责任。
3、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5月24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即《财税[2013]37号》)的规定,营改增试点将推广至全国范围的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现有已实行改增的地区,原规定将自新规定执行之日起废止。从2013年8月1日起,我司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将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
4、我公司所有服务费中不包含保险费,为维护展商的权益,纵连公司提醒参展商购买全程保险(装卸保险、运输保险等),请参展商备好保险合同或其他副本,以备可能在展览现场出现残损时申报保险之用。展品如有损坏,纵连公司负责提供商务记录,并协助理赔事宜。若参展单位未购买装卸保险,展品在装卸过程中由纵连公司责任造成损坏,纵连公司与参展商协商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额为不超过该件展品装卸费的5倍)。纵连公司可为参展单位代办保险,但保险费用由参展商自理。保险费收取标准:按投保总金额的5‰收取。
九、 展会需办理《货车进馆证》,车辆办退证流程如下,其他详见《交通组织方案》。
1、办证地点:南区P1停车场
2、办证要求:手机进入办证系统,选择对应展会办证入场,车辆到达临时停车区排队等候出示行驶证打印证件。
3、证件名称:《货运车辆通行证》。
4、办证须知:货运车辆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需缴纳车辆秩序维护费: 50 元/车/次、押金 300 元/车/次,从打印证件开始,至卸货完毕的车辆随证到退证点退证时间止,每车享有 120 分钟的免费卸货时间,若超过 120 分钟每车按 50元/ 60 分钟缴纳超时违约金,费用从交纳的押金中扣除,不足 60分钟按 60 分钟计。提示:此证严禁转借、转让,确保一车一证。
5、退证地点:4号通道出口
6、退证须知:卸货完毕的车辆必须带上《货运车辆通行证》到退证点,办理退证手续后方能离场,押金自动返还到办证人员手机,当日必须退证。
7、我司将对所有参展单位的货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具体布撤展时间办理货车进馆证。
展品信息登记表 | ||||||
展会名称: | ||||||
参展单位: 展台号: 预计进馆日期: | ||||||
1、本单位之展品将以下列方式运至重庆: | ||||||
□自己安排至纵连仓库。 | ||||||
□自己安排运至展览场地。 | ||||||
□由纵连安排提货(一站式全程物流)。 | ||||||
共 件,总重量 公斤,总体积 立方米。 | ||||||
箱号 | 品名 | 长*宽*高(cm) | 体积(m³) | 毛重(kg) | 包装 | 特殊注意事项 |
以上展品重量及尺寸为包装后的实际重量及尺寸。 | ||||||
如果货物实际尺寸和重量与展商申报的不符。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并与现场补齐差额。 | ||||||
现场是否需要我司叉车、吊车组装机器或流水线(除装卸车送至展位外):□需要/□不需要 | ||||||
叉车: 吨 台 小时/吊车: 吨 台 小时 | ||||||
2、本单位之 先生/女士联系方式 将于 月 日到达现场指导开箱及展品就位工作。 | ||||||
3、本单位同意按展览会规定的费率向贵司结清进、出馆服务费: | ||||||
在展览进馆期间现场结算。 | ||||||
在展馆进馆之前,电汇;账号如下: | ||||||
账户名称:成都纵连物流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会展支行 | ||||||
银行账号:5100 1870 0420 5250 7941 | ||||||
付款摘要:展品装卸费 |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
请将此表填制完成后发送至:吴德海 wudh@ues-scm.com
广告宣传预订表
(参展商根据需求填写)
参展商名称: | 展位号: | |
展会负责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展会现场广告预订 | |||||||||
预订广告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价 | 数量 | 费用合计 | |||||
(广告电子版请于9月1前以电子稿的形式邮件发送至主办单位) | |||||||||
展会会刊广告预订 | |||||||||
□ 彩色封底 25,000元 | □ 彩色封二 18,000元 | ||||||||
□ 彩色封三 15,000元 | □ 彩色内页 8,000元 | ||||||||
本届展会将有4000册中英文会刊发给有关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外贸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 会刊尺寸:广告设计尺寸(已加出血)为148毫米 (宽) x 216毫米(高),分辨率300dpi以上,广告上产品图片及文字要距四周边距15毫米以上,避免印厂裁切时出现裁掉文字的问题。 | |||||||||
展会开幕庆典花篮预订 | |||||||||
名 称 | 单价 / 租金 | 预订数量 | 费用合计 | ||||||
立式花篮 | 188元人民币/个 | ||||||||
花篮上提供两条贺词条幅,花篮高度1.8米,请在下面填写条幅上的文字内容 | |||||||||
左侧条幅文字 | |||||||||
右侧条幅文字 | |||||||||
以上广告费用总计: |
注:1、会刊广告请于2023年8月25日前回传至联系人
联系人:盖鹏宇 邮箱:2851639020@qq.com
2、相应费用请于2023年9月1日前汇至展会承办单位。
2023肉类产业发展大会现场广告布局图
(9月18-19日 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
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
现场广告示意图
(详情请登录中国肉类协会会展交流网:www.cimie.com,最终广告以现场为准)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布展须知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的布展施工单位及个人)
请仔细阅读以下布展须知内容,并有义务告知贵单位参与此次展览的相关布展、参展工作人员,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的参展工作提供便利。
展位的搭建和拆除
1、参展商的搭建、安装工程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搭建单位施工。搭建单位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按各工种的技术要求规范操作。
2、特装搭建单位在与主场服务商签定《搭建施工安全责任书》,并办理特装进场手续后,方能获得施工许可,且所有工作人员应持主场服务商办理的施工证进馆施工,搭建单位工作人员及其随身携带的工具或其它物品,均须从卸货区人行通道进入展馆。
3、参展商、搭建单位、观众等,若需携入重大物件或布置装饰物、标记和张贴海报等,均需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并应支付清理或修复产生的所有费用;若对国博中心设施、设备的任何部分造成改变或损坏,均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4、搭建工程原则上不得在活动举办期间内进行,特殊情况下须征得甲方同意,且由搭建单位采取安全可靠的保护措施。
5、如搭建隔墙,必须在墙下设置夹板或建筑用纸来保护地面。搭建单位承担所有由于展位搭建和拆除而造成的地面损坏所产生的修复费用。
6、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在建筑物的任何部分使用钉子、图钉及类似材料凿洞;不得擅自倚靠、借力使用展馆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和结构。即使经同意,搭建单位也应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7、展位设置不允许遮挡展馆内的固有经营场所,搭建展位结构时不允许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观众通道及各种标识。
8、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位,必须采用钢化玻璃、夹胶玻璃等安全性能高的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位结构,确保结构稳定。
9、特装展位承重构件,所使用的角钢、槽钢、方通等材料,必须为国标产品,且不得使用装饰用柔金属材料或脆性材料(如玻璃等)。
10、国博中心范围内仅限展位组装作业,禁止裁锯生料、打磨、喷漆等产生大量粉尘和污染的现场加工作业。但可以进行少量的地台修边裁锯。生料进场须向甲方说明用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11展览结束后,参展商或搭建商应负责拆除所有的自搭建展位的结构并将废弃物运离国博中心。搭建单位必须在规定撤展时间内完成场地验收,若未按时完成验收,将按展位面积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清洁费。
室内展馆普通馆地面承重能力为3.5 T/㎡,重载馆地面承重能力为5 T/㎡,室外展场地面承重能力为5 T/㎡。展品操作时如有垂直振动部件,上述地面承重至少应减去50%。展品运输、安置、演示操作等应考虑上述地面负重能力。如有疑问,请于物品搬入前向甲方查询。
叉车若需驶过电缆,必须使用过桥板保护。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揭开展馆内的展沟盖板,利用展沟作为本单位水电气、通讯网络等管线系统的通过路径;不得私自接驳、使用展沟内的管线系统。因此造成国博中心设施设备损坏的,应照甲方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1、参展商或搭建单位负责清除租用区域、服务区域及装卸货区和运输通道内的所有包装箱、特装建筑垃圾及废物。撤馆时,所有搭建材料、垃圾应全部清运至政府职能部门指定地点,严禁堆放在国博中心及其周边区域(包括展馆、卸货区、广场、停车场、周边道路等)。
2、废弃液体必须倾倒在参展商自备密闭容器内,严禁在展厅内外的展沟以及卫生间的洗脸池和水池倾倒任何废弃液体、食物和垃圾。由此造成的展沟污染清理、下水管道疏通和其他相关费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将由参展商责任人承担。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特装展台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展会活动安全有序地举办,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展会活动期间场地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广大参参展商、搭建单位和观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展会活动临建设施设计、现场搭建、展出和拆除的全过程。
一、展台设计
1、展台设计应充分考虑展位整体的安全性和展位结构的牢固性以及绿色环保。室内特装展位高度不得超过5米,高度超过4.5米时需设置钢龙骨支撑架;室外特装展位高度不得超过4.5米;室外横跨道路的搭建,必须符合交通规范通行和安全要求,净空高不小于4.5米,并配置有效配重,保证各类车辆正常通行。
2、展位现场布置其主通道不小于4米、次通道不小于3米,展馆横向通道应保持直通安全出口;如特殊情况展位需横跨出口区域时,靠近安全出口方向不得进行封闭式设计;在展馆内的主通道与横向通道交汇处地面上,应设置安全疏散引导图(规格1.2米*2米),所有通道及出口位置应张贴安全疏散标识。
3、展位地台和台阶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搭建地台时,地台边沿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必须在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并采取防滑措施,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公众人身伤害。
4、室外展台设计应满足防热、遮阳、通风、降温等要求,应满足防雨、防潮、防雷电、防大风和防暴雨的要求。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以及防漏电保护装置。
5、所有展位设计方案需具有结构安全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加盖公章和审核结构工程师的印章,展位设计图经审核后在进行搭建时不得擅自更改结构,如图纸发生变化需及时通报并接受有关机构的检查和检测。
6、展台搭建结束时必须委托专业安全机构对展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并向公安部门和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提供安全评估报告。单独舞台等搭建结构必须出具第三方安全检测报告。
二、入(撤)场手续办理
7、严格执行报馆规定,搭建单位于进场前应向主场服务单位提交经专业结构工程师审核合格盖章的展台搭建方案,包括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材料图、电路图、结构图、施工工具及材料使用说明等。进场时须带齐相关图纸、自检记录等以配合监督、检查和最终验收。
8、报馆手续统一由主场服务单位办理,需提交相关材料和资质文件,包括搭建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允许经营范围或行业审核批文、法人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和高空作业人员内部审批确认书(电工、高空作业人员)、《特装展位搭建委托书》、《搭建施工安全责任书》、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展台搭建方案等资料,办理入场手续。
9、主场服务单位应收集齐全以上资料,汇总展台搭建方案审核意见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和结构工程师的签字盖章,于展会进场前3-15个工作日提交至重庆国博中心备案。提交方式:相关搭建方案可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审核意见书与搭建单位清单必须为纸质文档。
10、搭建单位进场前必须购买展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公众责任险,保额赔付标准须达到单次事故每人40万元以上,投保受益范围为展台区域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
11、搭建单位至主场服务单位缴纳齐全展台的所有费用,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后,方可进场搭建施工。凡进入场馆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焊接、高空作业等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上岗证,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作业。
12、搭建单位撤展完毕,通过主场服务单位场地验收后,方可至主场服务单位办理特装施工保证金退还手续。主场服务单位对所有展位进行场地验收后,统一到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办理特装施工保证金退还手续。
13、入场报备的搭建单位对所负责展台的搭建、拆除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坚持谁搭建、谁拆除,禁止将展台搭建、拆除业务层层分包,对因分包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入场报备的搭建单位负责。
三、现场设施设备保护
14、不得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建筑物的任何部位,使用钉子、图钉及类似材料凿洞和任意张贴,物品、材料、设备及搭建结构等不得倚靠、借力于任何设施、设备和建筑结构上。
15、经过申报同意使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相关建筑设施、地面等情况,必须做好防损伤、防污染等保护工作。因使用中所产生的一切损伤、损坏、污染等损失由搭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16、室外搭建的展位、广告位、舞台等搭建结构,应做好防风、防雨措施,确保展位结构的强度、钢度及稳定性;金属材料与地面接触点必须进行保护处理;室外及地面接触区必须做好防污处理。
17、严禁利用场馆顶部钢结构作为吊装展位结构的临时工具,如需使用吊点(非结构吊点)必须提前向场馆方申报,经同意后由场馆方统一安装。
四、消防安全
18、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材料、聚胺脂泡沬材料、仿真草坪、非阻燃地毯、KT板等,木质材料必须使用B1级及以上阻燃材料或涂刷防火涂料,涂刷防火涂料应达到1毫米及以上或不能看到原材料的底色。所有展台构件、装饰和搭建材料均需符合消防要求。
19、展馆内严禁进行产生强火花、明火、浓烟的作业;严禁在展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场;严禁使用煤气炉具、电炉、酒精炉等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高温器具。
20、搭建现场和开展期间,展位上须配备合格有效的手持式干粉灭火器,每50平方米必须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一组(每组2具)。非紧急情况下,禁止移动或使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的消防器材与设施。
21、搭建时不得埋压、圈占或擅自拆除展馆内的固定消防设施设备;物品堆放不得阻挡、堵塞公共通道、消防安全通道及安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升降空间;严禁遮挡消防栓、消防警铃、消防报警装置、烟感喷淋、监控镜头等一切消防安全设施。
22、展位顶部结构严禁全部封闭,顶部镂空面积不低于总面积50%,不得遮挡展馆上部的喷淋设施。特殊情况经同意确需封顶的或设置有密闭空间的,每9平方米须必配置1个自动吊顶式灭火器和点式火灾烟感探测器。
23、灯箱应采用难燃或阻燃材料制作,所有灯箱必须开散热孔,镇流器必须悬空不能固定在灯箱上。严禁使用高温、高压灯具如碘钨灯、白炽灯、太阳灯、霓红灯等发热量较大的灯具,所装灯具及其发热部件须与木结构保持安全距离或设非燃隔离层。
24、禁止在展位内设置可燃物品仓库,不得在展位内储存甲、乙类危险物品。搭建期间使用的各类包装箱、纸屑、可燃杂物等应及时清理出馆外,不得将其存放在展位内和私自堆放在场馆任何区域内。
五、环境安全
25、不得在卫生间、清洁间等清洗设备工具;严禁随意倾倒废料、废油、油漆、涂料等,必须倾倒至场馆指定位置。每天闭馆时应清除产生的垃圾、易燃杂物、危化品、火种、切断本展位的电源、保管好贵重物品。
26、所有搭建材料拆箱后,包装箱、碎件、泡沫、木屑、胶膜等易燃剩余碎件,必须在施工完毕后自行清理运离展馆至政府职能部门指定地点,严禁在非指定区域随意倾倒。
27、布展结束后,所有搭建机具和剩余材料全部自行清离场馆区域,不得私自堆于场馆区域内。确需临时存放于场馆区域的搭建机具、包装箱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并使用统一颜色的材料进行覆盖遮挡。
六、施工行为
28、所有搭建人员、撤展人员必须按实名制申报并办理证件,进出场馆应佩戴好施工证件,统一从所使用展馆的卸货区通道进出。施工证件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或使用非本届展会认可的相关证件。如遇特殊情况撤展人员确需调整的,必须在开展最后一天12时前完成实名制申报并办理证件。
29、搭建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和监督管理。在搭建区域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0、高空作业(2米及以上)禁止使用两腿人字梯,必须使用规范的移动脚手架和登高机具设备;操作平台必须满铺且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围栏;高空作业人员未下到地面时禁止移动登高机具设备,同一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时须错时操作,禁止上下抛物,使用工具应防止掉落。
31、进入搭建区域的所有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证件和安全帽,在2米及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上安全带或其他防坠装备。
32、搭建材料禁止从卸货区以外的通道进入展馆;禁止从连廊转运搭建材料和搭建工机具到其它展馆;施工人员禁止打赤膊、穿拖鞋等进入施工现场。
33、搭建单位拆除展台时应设专职安全负责人,拆除应遵循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野蛮推倒和强行拉倒的行为,禁止施工人员站在背板及结构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背板及结构的方法进行野蛮拆除。拆除过程中应做好场馆设施设备的保护。
34、拆除展台时应按照展会统一要求,按时开始拆除展台并按规定停放货车和按秩序运至货物到指定地点。运输车辆没到现场,禁止将物品堆放于公共区域和停车区域,影响运输通道通行。
七、搭建材料使用
35、搭建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临时建筑材料的管理标准,符合国家环保及消防要求,禁止使用无纤维强度的材料做承重材料。
36、使用玻璃装饰展位,应采用钢化玻璃,确保安装牢固。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其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7、所有特装构件必须在场外预先制作成半成品,以组合拼装形式进行装搭,其特装构件的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特装构件是木质结构,未按消防规定涂防火漆的,将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进行处理。
38、搭建现场禁止生料加工,禁止大面积喷涂、油漆、涂刷、打磨作业;除在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下对地台铺设的地板进行收边时可使用电锯外,禁止使用电锯大面积开裁装修材料;严禁使用高速电锯、电刨、割磨机、电焊机、风焊机、亚弧焊机、打磨砂轮等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施工。
39、使用桁架结构件进行搭建的,立柱与横跨梁交叉点应当进行完全固定,如横跨梁使用悬挂方式的,在立柱交叉点应当设计插销或锁扣固定确保稳定性。
八、水、电、气使用
40、展位用电须如实办理申报手续,未经同意不得任意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配电箱、插
座、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上取用能源,禁止私自打开展馆展沟盖板或取电。当施工完毕后,须进行试通电,并通知展馆电工进行安全检查。
41、所有电源接线处必须使用接线柱连接,禁止使用单层胶线、麻花线、铝芯线等;线路铺设必须整齐,穿行通道的电器线路必须进行过桥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展台展品如有纺织布艺、塑料花卉等易燃物品的,展品间电线安装需进行穿管(金属管、难燃塑料管)保护;所装灯具与基础保持5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使用高温、高压灯具或霓虹灯。
42、禁止直接从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电箱上接驳电源,展台必须配置与荷载相匹配的带漏电保护装置、箱体为金属材质的二级电箱,电箱位置不得设置在人流密集区域,电箱需进行固定,固定在木质等易燃材料上时,需设置阻燃隔离层。金属展台及桁架必须接地,灯箱应采用难燃或阻燃材料制作,开设散热孔,否则不予送电。
43、电线设备安装人员需持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件,如电工证,并随身携带备查。落实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张贴于展位电箱处。
44、室外展台须安装防水型的灯具、插座、配电盘等用电器具,用电设备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45、所有电源线均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绝缘强度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电压不同的线路必须分开铺设,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使用,否则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将对违规现象采取断电措施并予以处罚。
46、水、电、气设施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及其它杂物,展位搭建不能影响水电气设备的正常操作。
47、如有机器用水,应事先向展馆方提出申请,并由展馆专业人员接驳到位。参展商需自带水循环装置,禁止直排水,否则将拒绝其用水申请。
48、展馆内不准存放、使用充压的压力容器,如设备需要特殊供气,经同意后需参展商提供储气罐(压力容器)等设备的,除保证设备应需外,其余须放在馆外指定位置,并保证安全。
九、物流车辆装卸管理
49、所有进出卸货区车辆需办理相关手续和限时通行证件,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限时停放2小时,超过时间将扣除违约金。
50、撤展时车辆进入卸货区后方可将物品搬运至卸货区直接进行装车,若车辆未进入卸货区,禁止将物品搬运到卸货区内,占用卸货平台。
十、其他规定
51、现场严禁违规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进行商品售卖、销售拉客影响秩序等行为。严禁从事一切违反治安、社会稳定、相关法规等活动。
52、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应负责参展商、搭建单位和观众参与展览活动的疫情防控,落实线上预约、实名限流、人员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措施,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按重庆市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53、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应对参展企业的现场宣传、广告和视频进行合规性督导,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涵。
54、展览活动举办单位负责展会现场互联网使用安全管理,不得利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公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稳定和淫秽黄色信息,发布恶意、恐怖、挑衅他人、不实信息等,上传的宣传资料必须符合相应安全管理要求。
55、主办单位、参展商、搭建单位应落实契约义务和法律责任,避免恶意营销、不实宣传等行为,防止发生劳资纠纷、打架斗殴、知识产权、客户上访、网络舆情等事件。
56、展会现场所有单位因违反上述规定,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将有权停止供电、供水、供气并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直至清理出场,并根据《安全管理违规行为违约金扣除标准》扣除其违约金。如发生安全事故将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官网上公告并列入黑名单,同时承担由此给场馆方或展会组委会造成的所有名誉及经济损失。
57、禁止与展会活动现场相关人员私自从事经济业务合作行为,对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的,主(承)办单位、参展商、搭建单位等有权保留证据并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8983713726、60358100。
附件:
安全管理违规行为违约金扣除标准
序号 | 行为级别 | 行为类别 | 违规违约现象 | 违约金(元/次) |
1 | C级--现场的相关违规行为 | 消防安全 | 在展馆内、密闭空间、操作间内吸烟,不听劝诫的 | 1000 |
2 | 未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没履行职责,在展会活动现场操作间区域内发现烟头的 | 1000 | ||
3 | 违反电力接驳和电器、电线使用管理规定,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4 | 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辐射有毒、腐蚀性材料等入场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 | 1000 | ||
5 | 违反明火作业规定,未经审批在展馆内进行明火或产生火星、烟雾作业的 | 1000 | ||
6 | 堵塞消防通道、黄线区域、检修通道,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7 | 使用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材料,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8 | 现场使用易燃材料或阻燃处理不达标、电线连线未使用接续器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9 | 违反《搭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行为未造成损失的 | 1000 | ||
10 | 移动或动用展馆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后果的 | 1000 | ||
11 | 施工安全 | 使用无强度的材料做展台结构,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12 | 违反施工搭建安全管理规定,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13 |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14 | 违反高空作业管理规定,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15 | 高空作业使用的登高器械无安全防护措施 | 1000 | ||
16 | 违反证件使用规定,不接受查验,强行冲关,未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 1000 | ||
17 | 违反设施设备保护,未及时进行整改的 | 1000 | ||
18 | 撤展时运输车辆未达到现场将搭建材料搬出馆,占用卸货平台停车区域、环道的 | 1000 | ||
19 | 违规在指定区域外进行涂刷、切割、破碎材料的(卸货平台、环道等) | 1000 | ||
20 | 在卫生间清洗相关机具 | 1000 | ||
21 | 从连廊转运搭建材料穿行,2层及以上高的脚手架在连廊及屋檐下推行 | 1000 | ||
22 | 违反能源管理使用,不听制止,未造成事故的 | 1000 | ||
23 | 违反装卸作业,不听制止,未造成事故的 | 1000 | ||
24 | 公共安全 | 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设点不听劝阻的 | 1000 | |
25 | 与国博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私自从事业务合作,乱倒废油、废料未造成后果 | 1000 | ||
现场从事场治安管理、社会稳定的行为,未造成后果 | 1000 | |||
26 | 随意进入国博未开放区域、私自随意动用国博中心展具、家具、设施设备 | 1000 | ||
27 | B级--因违规行为造成不符合要求的事实和发生事件和人员受伤、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坏 | 消防安全 | 违反消防相关要求,出现冒烟、明火事件未扩散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 | 5000 |
28 | 违反电力接驳规定,引发片区电源跳闸,影响相邻区域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 5000 | ||
29 | 堵塞消防通道、黄线区域检修通道,影响到正常通行或造成安全事件和人员受伤 | 5000 | ||
30 | 私自移动或动用消防设施,造成设施损坏或影响活动正常进行 | 5000 | ||
31 | 现场使用电动工具进行型材生料裁锯加工(按小时计算) | 5000 | ||
32 | 现场大面积涂刷、喷涂、打磨(防火涂料、粒脂粉、挂膏灰、乳胶漆、打磨等),(按小时计算) | 5000 | ||
33 | 违反《搭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 5000 | ||
34 | 违反消防规定,导致场馆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 5000 | ||
35 | 施工安全 | 展位垮塌和相关设施设备倒塌事故(事件)或相邻展位受到影响 | 5000 | |
36 | 强行推倒展台,与展会现场管理人员私自从事有经济利益的合作 | 5000 | ||
37 | 造成展位垮塌事故,且事故造成1人以上员轻伤或其它财产损失的 | 5000 | ||
38 | 搭建材料、装饰废料、未运送到合法的场地处理,装饰废料倒于卫间或绿化带内 | 5000 | ||
39 | 违反现场搭建规定,更改电箱规格,超负荷用电,私自接驳水、电、压缩空气 | 5000 | ||
40 | 责任区内出现安全隐患时,不配合整改,影响到相关工作的开展 | 5000 | ||
41 | 公共安全 | 不服从场馆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不接受查证并煽动现场人员起哄冲击门岗,辱骂或殴打现场工作人员 | 5000 | |
42 | 利用国博网站传播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 | 5000 | ||
43 | 占用公共区域摆摊设点,私带餐饮进入展馆区域内,在展馆管理区域非用餐区内聚集用餐 | 5000 | ||
44 | 撤展或者搭建结束,占用卸货平台、环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搭建材料 | 5000 | ||
45 | 私自移动国博中心相关设施、物品,打包带出国博中心门禁以外 | 5000 | ||
46 | 现场出现现场从事场治安管理、社会稳定的行为,打架、斗殴、劳资纠纷等事件,导致警方介入处理 | 5000 | ||
47 | 引发现场集体上访、堵塞展台、办公区,未造成人身伤害 | 5000 | ||
48 | A级--造成相关安全事故,引发人员伤亡、建筑设施受到损坏,影响到功能发挥 | 消防安全 | 造成展位冒烟,明火,且事故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 | 10000 |
49 | 造成火灾事故或影响到其它相邻单位或造成建筑设施损坏 | 10000 | ||
50 | 施工安全 | 造成展台或搭建设施坍塌,故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 | 10000 | |
51 | 废弃油品、涂料、危化品等未按规定分类处置,布撤展垃圾未运送至合法垃圾填埋场所处置,随意倾倒于展馆周边或市政道路周边区域,造成安全事件、事故、环境污染、造成投诉、社会影响、媒体通报,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处理等 | 10000 | ||
52 | 公共安全 | 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对场馆建筑设施设备造成损坏,影响到正常功能使用 | 10000 | |
53 | 利用国博网站传播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影响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 10000 | ||
54 | 没有在组委会规定的撤展时间以外6小时内完成撤展 | 10000 | ||
55 | 现场施工人员临时要求涨价、罢工威胁参展商 | 10000 | ||
56 | 与国博中心工作人员私自从事业务合作 | 10000 | ||
57 | 引发相关人员各类纠纷、导致堵塞主要通道、办公区、拉横幅标语、集体上访到政府部门、市级媒体播放、自媒体传播 | 10000 | ||
备注 | 1、责任区:指展会活动时进行搭建,用于展示的区域。 | |||
2、违反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将根据造成的危害,按以上的相关级别对应标准扣除违约金。 | ||||
3、明火事故:因展位材料、电气或展馆公共设施发生局部燃烧且有明火产生,且燃烧没有扩散和失去控制。 | ||||
4、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 ||||
5、展期:合同约定的从进场至撤出之间的时间段,也指布展、开展、撤展三个连续时段。 | ||||
6、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 ||||
7、重伤事故:指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 ||||
8、死亡事故:指死亡人数1人或1人以上的事故。 | ||||
9、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标准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相关条款。 | ||||
10、冒烟事故:因展位材料、电气或展馆公共设施发生局部不完全燃烧而产生大量烟雾,且燃烧没有扩散和失去控制。 | ||||
11、垮塌:展位在外力和重力的作用下,超过自身极限强度的破坏成因,结构稳定失衡造成的展位构建高处坠落、倾倒的事故。 | ||||
12、安全押金:本规定中的安全押金是为促使展会参与各方履行展会安全责任而设置的保证金。在展期内发生安全事故后所扣押金,是对展会参与各方不能履行展会安全责任的违约金。事故善后费用和赔偿金由事故责任方另行负责。 |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特装展台搭建管理
展位的搭建和场地规划
1、搭建展位或其它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应为国家和重庆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所认可的、非易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B1级。
2、严禁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等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保证消防通道、通向紧急疏散门之通道、以及出入口的畅通无阻。
3、任何临时搭建物与消防栓、机房门及警铃触点等设施之间,必须保留至少1.2米的检修通道,且临时搭建物周边通向该检修通道的过道,应至少1.5米宽。
4、展馆展位布局中,主通道至少宽4米且至少有1条主通道贯穿展馆并正对展馆出入口,次通道至少宽3米,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展位图布展。在展馆内,所有单层展位最大搭建高度不能超过6米。室外展场需考虑设施防风安全问题,且搭建高度不得超过4.5米。
5、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毫米以上的无缝钢管,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连接点接触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毫米,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 米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6、不允许在吊顶喷淋装置或照明装置上附着或悬挂任何物品。不允许将聚光灯和其它发热装置对准或靠近消防喷淋装置。
7、展位的特装搭建结构与展馆内出风口的水平距离应至少保持1.5米,不得遮挡、封闭出风口,影响其正常使用。如特装结构遮挡了出风口,必须在出风口对应位置开启与展馆空调出风口对等数量和大小的导风口。
8、凡进入国博中心开展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如电工、焊接切割工、叉吊车驾驶员、高空作业人员等)必须持有政府规定的相关操作证,特殊工种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必须严格按各安全规程执行,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和指挥。
9、特装展位必须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具(2kg起),灭火器在开展前一天中午12点前必须摆放在展位区域内的明显位置,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内2具,50㎡以上每增加50㎡增加2具,以此类推。
10、特装展位连续封顶宽度不得超过1m,顶部镂空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50%。特装展位密闭设置面积如果超过60 平方米(含60 平方米),需设置2 个出口;每个特装展位内的地面至少保留一个展沟电箱检查活动口。
11、所有木质结构须涂刷3次以上防火涂料,且在进场前完成,国博中心范围内严禁大量涂刷防火涂料。未完成防火涂料涂刷的展具或材料,不允许进场。
12、甲方现场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展位搭建工作进行抽查,并有权制止未经批准或违反技术规范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特装展位搭建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杜绝施工安全隐患;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拆除和移开任何未经批准或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的搭建物,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3、其它消防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重庆市消防条例执行。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将禁止其入场或拒绝其能源服务需求:
(1) 未经审批使用吊点。
(2) 物品及车辆重量超过场馆设计承载标准。
(3) 使用易燃聚胺脂泡沬材料布置展台。
(4) 现场搭建进行生料加工。
(5) 使用纸板材料作为主体承重材料。
(6) 未经审批现场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炸药、烟花等)
(7) 未经审批现场携带存放、使用危化品压力容器。(氧气、氢气、液化气等)
(8) 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布置展位。
(9) 项目期间动用明火作业。
(10) 展位平面布置方案与向公安部门申报审批的方案不符合。
(11) 超负荷用电运作。
(12) 私自改装场馆配置的电箱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线。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送电要求
布展电:
展位必须具备二级电箱
二级电箱总空开必须是漏电空开
二级电箱的总空开必须与申报的电力规格匹配
二级电箱的箱体及箱盖必须完好
展期电:
展位必须具备二级电箱
二级电箱总空开必须是漏电空开
二级电箱的总空开必须与申报的电力规格匹配
二级电箱的箱体及箱盖必须完好
布展电箱及展期电箱必须固定在展墙上
布展电箱及展期电箱不能安装在储物间等隐蔽的地方
金属展台及桁架必须接地
若展位不能满足以上任何一条,展馆方有权不给予送电,直至整改为止;如果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等问题由展商或搭建商自行负责。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凡高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2m)人员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其它必要安全措施以防高空物品坠落伤人。
2、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登高工具。施工作业过程中,登高工具必须固定,操作平台必须满铺,操作平台必须有安全防护围栏。传递工具或物件时严禁抛掷传递,应采用传递、装袋、绳吊等方式。
3、凡不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疲劳作业。
4、展位安装使用的升降机械/车辆应经甲方同意后方能进入展馆。
豪华标准展位使用规定
1、请不要在展位上钉钉、按图钉、打孔,以免损坏展间。请不要在展位、咨询桌上刻、划。
2、请不要在展位、咨询桌上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
3、不要蹬、踩咨询桌、折椅,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展具的损坏。
4、不要在展位上倚靠重物,以防展位损坏、倒塌发生危险。
5、不要私自拆改展位。未经允许不要在展位上增搭其它展具及悬挂重物。
6、展厅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抄拿、挪用其他展位的桌椅等物品。
7、展位内严禁私拉电线,严禁私自安装射灯、太阳灯等照明灯具,如需安装请联系展览会统一指定的搭建商。
8、参展商请不要自带桌椅、花卉等物品,如需增加请联系展览会统一指定的搭建商。
9、使用压缩空气的展品的气源(气泵、压力容器等)须放置在展厅外,以保证安全。
10、展厅开门至清场前,展位内应有人留守,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发生丢失及被盗参展商自负。
11、电脑、精密仪器等设施设备的供电应加装不间断电源加以保护,因停电原因造成电脑、精密仪器等设施设备的数据丢失和损坏,世博城不负责赔偿。
12、如参展商未按展位使用规定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参展商承担责任和赔偿。存在安全隐患经劝阻无效的,本公司有权将按规定给予处罚直至清除出馆。